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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会计做账实操培训哪家好_租房子会出现的税务问题

更新时间:2022-05-12 14:49:09 浏览次数:66次
区域: 镇江 > 京口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京口区大市口东站中山东路189号诚和大厦9楼上元教育
  你有房子了吗?还是在租房子住?那如果你把房子租给别人,要交哪些税?也就是个人出租不动产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个人”这个词,在税法里面包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其他个人)。
一、增值税
根据税法规定,租赁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适用增值税纳税范围,应当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自然人租赁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适用的税务处理方式与企业有一定的区别。自然人的具体处理方式可参考下头条君的总结:
(一)基本征税规定
1. 个人出租住房,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1.5%
2. 个人出租非住房,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5%
(二)月租金不超过10W,免征增值税
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需要注意,对于承租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虽然没有超过月租金收入10万元,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三)开发增值税发票
自然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 《个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首次需要)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如果承租方为非自然人,还需要提供承租方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专票需要,普票不需要)。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把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准予抵扣项目:
1. 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2. 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制)。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不含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800 元]×10%(或20%)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不含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10%(或20%)
(注:住房10%,非住房20%)
三、其他税种
1.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三个税种是随同增值税征收,税率分别为:7%(或5%、1%)、3%、2%。
2. 房产税:个人出租非住房类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住房之外的租赁合同需要缴税。
  上面的内容就是关于租房子会出现的一连串的税务问题!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做房东的话,一定要注意哦!如果在日常生活想要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内容,大家可以咨询当地上元会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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